自然辩证法研究

研究生培养要恢复加强自然辩证法教学

 

作者 |陈建新

研究生提不出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至于问题原因何在、如何解决,众说纷纭。

笔者退休前主要从事理工科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作为研究生导师,指导培养了多届研究生。这里针对理工科研究生培养谈一点具体意见:要恢复和加强自然辩证法教学,增强研究生的哲学思维能力。

为什么自然辩证法教学对研究生能否提出问题如此重要?这要从自然辩证法的学科性质、课程定位与问题意识的关系来分析。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分支,是一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又不乏普世价值的学科。

它面对的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科技与社会的关系、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关系等,是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或哪一种意识形态都不可回避的。

我国在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开设“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着眼于训练研究生的哲学思维,主要是帮助研究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观、科学观、技术观,了解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认识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问题意识是科学研究的起始,其构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对以往人类科学技术历史和学科发展的了解,对学科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认识,对学科本质的洞察和对未来发展的预测,最后运用科学的理论思维去把握,进行逻辑梳理,从而提出问题。

是否具有敏锐的问题意识、善于提出问题,是哲学思维能力强不强的表现。

“自然辩证法概论”课正是从这些方面对研究生进行能力的训练。

尽管自然辩证法学科在我国有了很大演变,各学校和教师的教学侧重点和风格也各不相同,但“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大纲要求教学内容基本上按照“历史的导言”、自然观、科学观、科学方法论几个板块来安排。

这其中,“历史的导言”重点从近代科学革命的兴起,概述了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帮助研究生建立起对学科和科学发展规律性认识的历史观,引导“从历史的存在的形态中仔细研究辩证哲学”。

“自然观、科学观”提升研究生哲学思维的广度、高度和深度;“科学方法论”吸收了西方科学哲学的合理内容,帮助学生认识到,“科学实验”不是要验证假说、实现理论的终结,而是推翻或者修正假说。

从假说到反驳,到新假说的出现,是新范式取代旧范式的科学革命,这是一个问题不断涌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过程。

有的学校开设“批判性思维”课程,并不与“自然辩证法概论”冲突。批判性思维可以包括在自然辩证法理论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来就是“批判的武器”。

有一个典型的案例。经过严格挑选出来的航天员在通过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进入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后,对自然辩证法理论表现出极大兴趣。

在课堂上,他们“围绕‘技术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他们开阔的思路令老师惊讶不已”。

“技术与社会的关系”是自然辩证法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和平利用太空会给人类带来什么样的福祉?人类应该如何面对已然成灾的“太空垃圾”的威胁?航天科技会不会毁灭宇宙空间?

对这些问题的质疑和深入思考,对培养合格航天员是至关重要的。

我国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自然辩证法概论”一直是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必修的学位课程。

自然辩证法具有独特的思想性、理论性、批判性和科学性,因而深受广大理工科研究生及其导师的欢迎。

令人不解的是,这门课程不断被削弱,从最初的50多个课时,减至30多个课时,到现在只有十几个课时,并由必修课改为选修课。

对此,研究生导师和自然辩证法任课教师意见很大,甚至影响了自然辩证法学科队伍的稳定。

研究生越来越提不出问题,实质上是研究生哲学思维能力越来越欠缺的反映,不能说与自然辩证法概论这门唯一的公共哲学课的削弱没有关系。

早在140多年前,恩格斯就在《自然辩证法》原著中指出:“一个民族想要站上科学的各个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恢复和加强自然辩证法教学,并非权宜之计,已是当务之急。

“恢复”是要让“自然辩证法概论”成为理工科硕士研究生的学位必修课,“加强”是要给予其应有的重视,保证足够的课时,确保在研究生培养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系苏州科技大学教授)

《中国科学报》 (2020-10-13 第5版 大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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