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研究

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形而上学的批判基于巴黎手

 

众所周知,《巴黎手稿》是马克思早期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成果,包括第一、二、三手稿和“穆勒评注”共四个部分。按照思想内涵来说,国民经济学、费尔巴哈哲学和黑格尔哲学是它的主要思想对象,也就是一般意义上所指的“经济学—哲学”手稿。在这一手稿中,马克思把这两者的讨论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这一融合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马克思借助于费尔巴哈哲学和黑格尔哲学,特别是以它们的异化理论对国民经济学形而上学展开批判;二是在批判国民经济学的过程中,马克思进一步发现了费尔巴哈哲学的重大缺陷,同时也发现了黑格尔辩证法的伟大贡献及其神秘外壳。在此,本文重点考察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形而上学的批判,并从国民经济学和形而上学这两个维度展开讨论:一方面,国民经济学为什么会以形而上学的方式存在,即劳动、资本和土地为什么会以分离的方式存在于其中呢?另一方面,当马克思以私有财产为中心对国民经济学的形而上学展开批判时,他获得了什么样的辩证法思想,以及这些思想之于他对费尔巴哈哲学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简言之,本文试图通过分析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形而上学的批判,以管窥其早期辩证法思想的存在样态。

一、为什么国民经济学中劳动、资本和土地会以分离的方式存在?

无论是文本研究,还是思想研究,当今《巴黎手稿》研究的成果是相当丰硕的。在此,本文无意于对它们做一一的梳理和展示,只是当涉及专门的问题时才会对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讨论。实际上,当我们把目光聚集于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时,浮现在眼前的不仅仅是他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态度,还有他在“第一手稿”中对国民经济学形而上学的批判。在理论上,国民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是指它以分离的方式理解劳动、资本和土地的关系,从而没有找到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正确道路。当然,马克思在这里也仅是批判大于建构,真正对这三者的关系做科学的阐释则是在发现剩余价值之后,于《资本论》第3卷的“三位一体”一节中才予以阐明。简言之,在那里,他认为无论是资本的利润、还是土地的地租,它们都来源于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进而统一于剩余价值,而非以分离的方式存在。其区别在于,国民经济学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对三者的关系做了切割式的理解,以维护资本家及其阶级的利益,而马克思以辩证的思维方式把三者统一于工人的剩余劳动,在理论上为工人利益的斗争奠定了基础。

回到“第一手稿”当中,我们先来看“工资”部分,马克思批判了资本、地租和劳动的分离式存在及其对工人的影响。他认为:“资本、地租和劳动的分离对工人来说是致命的。”[1]7并进一步指出,资本和地租不用在这种分离上停留,因为他们可以联合起来,但对工人来说,却是一种必然的、本质的和有害的分离;在理论上,国民经济学恰恰又为这种分离提供了证明。当完全从国民经济学的立场来观察,并且以工人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要求为尺度对此做比较时,马克思发现它是以一种形而上学的方式理解工人及其劳动的。一方面,工人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产品生产者而存在的,他们所得到的产品不是为繁衍人类,而是为了繁衍工人所必需的部分;另一方面,工人成为财富生产的工具,所以劳动本身对工人而言也会使其遭受灾难,“劳动在国民经济学中仅仅以谋生活动的形式出现”[1]14。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责国民经济学仅把工人视为劳动的动物,将其看作只是满足自身自然需要的牲畜,而把劳动也仅看作物和商品。由此而言,在他看来,国民经济学陷入一种奇怪的“抽象”思维之中,抽象地理解工人及其以劳动为基础的存在方式,而不能正确地看到资本、地租与工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孤立地看待工人及其活动。

当然,国民经济学的这种“抽象”思维还体现在对资本及其利润的理解中。马克思指出,如果说资本是对他人劳动产品的私有权,那么这种私有权的基础是什么呢?萨伊的回答是实在法。正是根据这样的法定权力,资本才被视为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也就是购买的权力。此时,马克思虽然还不具备探究资本本质的能力,但是他认为萨伊是以外在的因素来解释资本的本质,而没有真正接触到资本的内在规定。在斯密看来,资本是积蓄的劳动,这一看法虽然接触到了问题的根源,但是依然不能对资本做出科学的界定。由此,马克思断定其原因在于,他们不能正确理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而且即使触及到二者关系时,也总是把资本作为劳动及其工资的最终原因。显然,这是他们对资本的形而上学理解造成的,而且这种理解显然影响了他们对利润、竞争和垄断等经济学范畴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