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研究

陈霞 罗启权:翻译型的研究家与研究型的翻译家

 

本文转自:光明日报

阐明马克思对费希特思想有隐微的批判继承,是梁志学“从康德到黑格尔”研究的一个重要环节。梁志学对此课题的研究也有其独特的方法,即“从评述费希特的哲学体系着手,说明他的哪些论点在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留下了痕迹,或他们两者有何一致之处”。这就不仅需要对费希特和马克思两人的整体思想都有透辟彻底的理解,而且还要有强大而敏锐的思想穿透力,能够超越文字和概念表面上的是非同异,直探思想的本质。通过对马克思直接指认费希特各处文本的考察,梁志学揭示出马克思哲学思想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对费希特《自然法权基础》中的演绎方法以及他的自然法权学说、政治学说、自我意识学说等,都有批判的继承。随后,他描述了费希特的知识学体系,并在厘清马克思如何继承黑格尔的思辨方法以构造经济学理论系统之基础上,间接地勾勒其所受到的费希特古典功利化方法的影响。在方法论上,费希特将近代自然科学的古典功利化方法运用于哲学领域。马克思虽然不同意黑格尔的“理念”与费希特的“自我”两说,但在理性演绎的方法上仍有部分借鉴。而且,马克思所强调的“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即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可谓直承黑格尔,然而它的源头却在费希特。最后,梁志学认为,作为马克思主义之灵魂的辩证法,其根源也是在费希特。美国学者汤姆·洛克莫尔在《费希特、马克思与德国哲学传统》中指出:“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大部分源于费希特的理论视域,并进一步运用了费希特的术语表述方式。”他的看法跟梁志学的是基本一致的。

1986年3月,梁志学开始着手翻译和出版五卷本的《费希特著作选集》(修订版更名为《费希特文集》)。他组建了费希特翻译课题组,真正贯彻了“翻译与研究相结合”的治学原则。他主持并参与翻译费希特的著作,作为主编对所有译稿都一字一句地根据德文校改,并编撰几乎全部译著的注释。他在翻译《费希特著作选集》的基础上,撰写了三部研究费希特的著作,分别是《费希特青年时期的哲学创作》(1991)、《费希特耶拿时期的思想体系》(1995)和《费希特柏林时期的体系演变》(2003)。这些著作全面而系统地向国内学界介绍了费希特的知识学,具有开创之功。以费希特为切入点,梁志学对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视野开阔,博大精深。《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自然哲学中的目的性与因果性》《从康德到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中的进化和退化》《康德早期的自然哲学著作》《谢林哲学思想演变简评》《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理智直观》《略论先验逻辑到思辨逻辑的发展》等论文充分展现了他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深刻理解。

除了方法论的比较外,梁志学还指明费希特的法权哲学、道德哲学、宗教哲学和自然哲学,均与马克思哲学思想有亲缘关系。在法权哲学领域,费希特阐述了“劳动”是人类生活的首要条件,社会中的一切成员都有劳动的义务和权利。“不劳动者不得食”,从而支配社会成员的经济关系应当是一种平等的互相取予;在合理的经济契约关系背后,应有合理的政治契约作为保障。这些观点里已经蕴含有后来马克思提出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洞见,也有着许多社会主义的成分。在道德哲学领域,费希特认为因为它仅仅涉及精神世界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律,所以身处学术界的学者应该坚持独立思考,反对权威的独断和权力的压迫,维护道德准则和实践行动的公开性,做到言行一致。这与马克思激烈地批判当时的普鲁士政府对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压制,堪称意气相投。在宗教哲学领域,费希特持守康德的理性宗教哲学之立场,直陈“外化是宗教的真正本原”,后来费尔巴哈进一步论证“上帝”实质上是人通过自己的本质的异化而创造的,这些观点都被马克思消化吸收。在自然哲学领域,费希特大力弘扬科学对于人实现其本质的积极意义,指出“人类的整个发展直接取决于科学的发展”,这与马克思坚称共产主义的实现需要依赖科学的充分发展等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哲学经典著作的翻译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需要译者既精通专业内容,又能创造性地将其转化为平实流畅的汉语而不失其本意。在20世纪下半叶,中国的德国古典哲学译介方兴未艾,很多术语从来就没有人翻译过,需要译者创造性地转译为汉语。这就需要再创造,逐渐形成相对稳定的中文翻译方式,创造现代中文学术术语和学术语言,例如扬弃、自在、自为、映现、反思等。这种翻译其实是一项原创性很强的研究工作。遗憾的是,在我国学术界,译著至今一般还不算个人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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