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研究

自然辩证法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应用

 

自然辩证法是研究自然界及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规律、一般方法的学科,对自然科学内容和自然科学的产生发展做出了总结概括,并为科学发展提供了思维体系和方法论[1]。“三农”问题是目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针对“三农”问题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从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多角度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含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处理等,系统、辨证、科学地提出了一系列方法,充分遵循了自然辩证法规律,并将自然辨证的思想和方法论等应用于整个乡村振兴战略中。

1 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含义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围绕着“三农”问题的解决,为加快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又一重要战略举措;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新时代背景下,围绕着“三农”问题的解决而提出的,具有时代性意义[2]。乡村振兴战略的任务是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从而促进我国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这与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相适应。

2 自然辩证法在乡村振兴实施原则中的应用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原则,一是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主要矛盾,也存在次要矛盾,要求大家分清矛盾的主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抓住了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二是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农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体,需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作用,让其积极投身于乡村振兴中来。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是党在自然辩证法思维下的正确认识。三是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要始终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在历史的发展潮流中,中国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的执政党,这是历史的选择、正确的选择,所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也要继续始终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四是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是人类赖以生活的家园,习近平提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在发展的同时要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自然辩证法的观点认为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一体性,人始终要遵循自然发展规律,要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民为了生存、为了发展经济,大量消耗自然资源,导致很多地方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如土地荒漠化、盐碱化等,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的发展。近年来,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到自然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提出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与自然和谐共生,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来发展经济。现在很多农村地区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来发展经济,出现了如家庭农场、农家乐等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形式,在保护自然的同时也发展了经济,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五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矛盾具有特殊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国有着广大的农村地区,因地形、气候、民族、文化等的不同,各地区有着自己的特点,不能一概而论、生搬硬套,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认识到矛盾具有特殊性的结果,具有科学性。六是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目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有一定差距。城乡是一个整体,我国要想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就必须协调发展,缩小城乡间的发展差距。自然辩证法的观点认为整体和部分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与部分相互影响,部分也会制约整体,有时关键部分能对整体产生决定性作用。所以,要树立好全局观念,解决事情要从整体出发,也要重视局部的作用。目前,虽然我国经济得到了发展,但主要是在城市,农村地区还一直是我国发展的短板,制约着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这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角度出发的,有效结合了自然辩证法中整体与部分的观点。

3 自然辩证法在乡村振兴实施时间上的应用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但新事物的产生发展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重视前期量的积累,不失时机地完成飞跃,这样才能实现目标。为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总目标,我国在制定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提出了要实行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是在2020年,乡村振兴要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形成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第二步是到2035年,乡村振兴要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第三步是到2050年,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三步走战略的制定完全遵循了自然辩证法中的事物发展规律和量变质变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