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原音乐美学思想分期考察
引 言
茅原先生学贯中西,研究成果主要分布于音乐美学、曲式作品分析、评论、音乐创作四大领域。其学术之路经由作曲技术理论、西方音乐史、民间音乐,步入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经典西方哲学、语言学、心理学和现象学的研究,开拓性地将音乐形态分析与音乐美学进行沟通,形成了众多音乐美学研究成果,引领诸如音乐美学中关于形式与内容、真善美、音乐存在方式、二重性、三层次等一系列具体论题的持续展开。目前,学术界对茅原先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音乐与表演》杂志的两次专栏刊文,一次是茅原先生八十华诞,另一次是茅原先生逝世一周年纪念,加上其他零星发表的文章计有近三十篇。这些文章多从茅原先生学术研究的某一个方面出发,探讨其学术思想特点及为师、治学的风范。从其音乐美学研究的角度来看,目前关照茅原音乐美学研究成果的论文有十篇左右。大多围绕其音乐美学研究成果的宏观考察和针对具体学术观点的微观解读。[1-10]本文在将茅原先生学术生涯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基础上,分别针对其在各时期音乐美学研究的成果,尝试进一步挖掘其学术价值。
一、早期:由“一曲多用”引发音乐美学思考的兴趣(1978年以前)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十七年,是我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经济复苏的时期,民族文化艺术及其教育开始积极建设。在“延安文艺座谈会”方针指引下,全国多次大规模文艺汇演的举行,促进了民族音乐进入专业轨道。通过借鉴“苏联模式”,我国专业音乐教育迅速发展,相继建立多所音乐学院,人才培养补充专业音乐教育之需。“十七年”堪称新中国音乐理论发展的奠基时期。音乐教育、音乐史学、音乐表演、民族音乐理论等学科专业相继建立。音乐美学研究,开始引起音乐理论界的重视。1958 年11 月,由中国戏曲学院和中国音乐家协会联合举办的“戏曲音乐研究班”,吸引了来自十多个省份、五十余名市戏曲剧团的音乐工作者参加研讨。本次研究班坚持贯彻党的“戏改”方针,着重讨论戏曲音乐的规律、创作手法以及继承与发展传统等问题。研讨班的宗旨是,坚定群众路线,反对保守派的“原封不动生搬硬套”。[11]茅原作为南京艺术学院选派的青年教师参加了本次研究班学习。他和郑桦、武俊达在本次研讨会上提交合作论文,发表在1959 年《音乐研究》杂志第一期上。文章受到同行关注后,他们又继续撰文予以回应,该文发表于1959 年《音乐研究》杂志第五期。这次研讨,激发了他在音乐美学方面探索的兴趣,为日后开展相关学习提供了契机。遗憾的是,“文革”期间,茅原先生受到冲击,虽未停止读书,但未见文论发表。因此,1978 年以前,茅原先生的音乐美学研究,主要是参加戏曲音乐研究班期间执笔撰写的两篇关于“戏曲音乐刻画形象”的文章。学术界对中国“戏改”争议颇多,马可是参与成员之一。他先后发表数文,阐述中国戏曲音乐的群众性与现实性等问题。[12-14]对于戏曲的艺术手段落伍与戏曲音乐不能够创造典型的音乐形象等质疑声,他始终坚信戏曲不会随时代而消亡[12],“板”“眼”“曲牌”“程式”等都是中国古代艺人集体智慧的结晶。[15]关于戏曲音乐面临西方文化冲击如何生存与发展的讨论,茅原等人在《关于戏曲音乐刻划形象的几个美学问题》一文中,肯定了戏曲音乐能够“刻画典型形象”的观点,并针对戏曲音乐的“一曲多用”问题,给出了“专曲专用”比“一曲多用”更能表达丰富的内容回答。[16]上述论述受到同行质疑,指责茅原等人案例分析中的作品,在创作上融入了西方音乐手法,在演奏中添加了西洋乐器,不能作为中国“传统”戏曲音乐的代表。曹凯等人指出,探讨这一问题,必须做到充分“尊重、保留和发展戏曲音乐传统。”[17]随着思考的深入,茅原等人意识到,在将 “专曲专用”与“一曲多用”的比较中,容易给人留下推崇歌剧、否定戏曲的不良印象。在《再谈戏曲音乐刻划形象的美学问题》一文中,茅原等人将表述调整为:“一曲多用”的创作手法具有深厚的历史根基,须充分挖掘其潜力且不遗余力发扬。[18]茅原先生的两篇戏曲音乐文章,反映了他早期涉足音乐形态分析时的独特视角,即融汇思辨方法讨论具体音乐问题。这不仅体现出茅原先生对音乐哲学问题的探索兴趣,也引发了他后续对“音乐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等问题的思考。
二、中期:中西兼顾引领新潮的“新时期的十年”(1980—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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